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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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《设备采购申请单》审批权限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10-22 文章来源: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:

 各部门、各分院:
   为了方便各部门及分院设备申请,提高办事效率,现重申有关申请设备采购服务流程(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设备采购申请单)中所涉及的审核及审批中主管领导签字的程序:
1、分院/部门负责人意见栏:由分院/部门负责人签字;
2、后勤保障部审核意见栏,由张佐权副部长审核签字;
3、 财务室经费审核意见栏,由吴肖蓉部长审核签字;
4、院领导意见栏,由经费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。
特此通知!
 
 
 
 
后勤保障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