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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商学院电费收取标准

发布时间:2017-12-25 文章来源: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:

为了加强对电资源的科学管理,增强用户的节约意识,本着“安全、节约、科学”的原则,根据温州市用电有关管理规定,并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该收费标准:
 
项目
电费收取标准
线损费用(10%)
合计电费收取标准
学生寝室
0.538元/度
/
0.538元/度
教师公寓
员工公寓
热水
0.538元/度
0.053元/度
0.591元/度
食堂
对外项目
1.2元/度
/
1.2元/度
出租商铺
基站
注:该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,收费标准以上表为准,收费用量以实际抄度为准。
 
 
 
温州商学院后勤管理处
2017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