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2-23 文章来源:安全保卫部 点击次数:
全体师生员工:
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消除火灾隐患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现对校内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,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严格火源与危险品管理
1.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汽油、酒精、烟花爆竹等易燃、易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。
2.严禁在宿舍(含阳台)、楼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所有公共区域吸烟、使用明火(如点燃蜡烛、蚊香,焚烧纸张物品等)。
二、保持消防通道及区域整洁
1. 严禁在宿舍阳台、门口、楼道、消防通道等区域堆放纸箱、泡沫、废旧书籍、塑料瓶等易燃杂物,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。
三、规范用电行为,杜绝违规电器
1.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、使用“三无”(无生产厂家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日期)电器产品。
2. 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热毯、电熨斗、电火锅、电取暖器(如“小太阳”)、电陶炉等易引发火灾的大功率电器。
3. 严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,为充电宝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电器设备进行充电。充电完成后须及时断开电源。
四、爱护消防设施设备
1.不得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或擅自拆除、停用宿舍楼内的灭火器、消防栓、烟雾报警器、消防喷淋、应急照明灯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防火门等消防设施与器材。
五、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助力工具违规充电
1.严禁将电动自行车,电动平衡车、电动滑板车等电助力工具及其储能设备带入宿舍楼内,严禁在宿舍内、楼道、楼梯间等任何区域为其进行充电。
六、落实安全隐患报告制度
1.发现宿舍内的电线、插座、开关、灯具等电气设施,或门窗、家具等公共设施出现老化、破损、过热、冒烟等异常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第一时间向本楼宿舍管理员或辅导员老师报告,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。
各宿舍人员均有义务自觉遵守本细则,并相互监督。学校将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与不定期抽查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根据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,并没收违规物品;引发火情或造成损失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(安全保卫部 2025年12月23日)